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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1日 00:00 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实验室要专室专用,不得从事其它与教学、科研无关的活动。

二、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,实行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制,管理人员受教务处、公共基础部直接管理,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。

三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服从管理人员指导和统一安排,杜绝任何违纪违规操作;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、饮食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
四、仪器设备、模型定位存放,布局合理,保持整洁,定期检查,及时报修;平时做好防尘、防潮、防压、防挤、防变形、防热、防晒、防磁、防震等工作。

五、加强实验室财产规范管理。仪器设备的领用、外借、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同意,经领导批准,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,办理登记手续。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、注销;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做详细记录,查明原因,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,要填写“仪器、药品报废申报表”, 并严格审批手续。

六、所有药品、试剂应放指定位置,各种药品、试剂要有正确明晰的标签,按正确方法取用。

七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档案制度,妥善保存有关资料。实验室管理人员如有变动,须办理移交手续。移交时,有专人在场,按账点物,逐件交接,遇有账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,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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